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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畫賣錢 拿字送人

——關于畫家摻和書法

http://m.134apc.cn 2013年07月29日10:10 來源:中國文化報 易新生
杏花鸚鵡(工筆) 92.5×42厘米 1941年 于非闇 北京畫院藏杏花鸚鵡(工筆) 92.5×42厘米 1941年 于非闇 北京畫院藏

  “書畫同源”固有道理,但隨著當今社會分工的日益變細,生活節(jié)奏的逐漸變快,各種藝術的分門別類更趨專業(yè)化,如今能詩書畫印同臻高境的藝術家少之又少。即便是在國畫家中,能寫一手好字的也已經不多了。這是不爭的事實。

  在書畫筆會現(xiàn)場,我們時?吹揭环N現(xiàn)象:有的畫家并不專心畫畫,畫上一兩張,然后大肆寫字,誰要給誰。

  書法固然不是“經國之大業(yè),不朽之盛事”,但如果被人輕慢,被人糟踐,我們還是有想法的。他們?yōu)槭裁催@樣?似乎不得而知。但從現(xiàn)象本身或許可以推測一下:他們拿畫賣錢,拿字送人。平日里,那畫是有價位的,明碼實價地標著每平尺多少多少,畫多了豈不虧?于是以寫字(當然也美其名曰書法)來對付,這是一種情況。再則,不拿書法當回事。自以為書法很簡單,不就是寫字嗎?連畫畫都會,寫字還有什么難的?在旁人、外行的眼里,其人善畫,字也一定不差。畫家以寫字的方式參加筆會,并且有求必應,顯得十分“賣力”,因此筆會現(xiàn)場熱熱鬧鬧,索者自然也很高興。

  畫家研習書法值得肯定,但如此摻和書法終究不是好事,說嚴重點,這是對書法的輕慢。這種不把書法當回事的人,往往其字也很差勁,要么寫法不準,要么草法不對,要么字態(tài)俗氣,要么文句不通。為什么呢?因為他們根本不懂書法,甚至不懂文化。我想,一個真正了解書法、視書法為藝術的人一定會把書法看得很重,是知曉其分量的,不會傲慢視之,更不會輕率為之。

  人貴有自知之明,放著自己的長項不好好為之,卻拿書法“率性而為”,畢竟不是明智之舉。這樣的做法,只會給藝術留下遺憾,給后人留下笑柄。因為他們在糟踐書法的同時,也在暴露自己的短處,放大自己的弱點,展示自己并不光鮮的一面。

  人言書法難,難于繪畫,到底誰難誰易,我們姑且不作結論。但藐視書法的此類做法值得我們深思。這或許與書法從來不設門檻有關,在當下社會,不要說某些畫家,甚至其他與書法圈子毫不沾邊的人,只要會拿毛筆寫字而又具有足夠膽量,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書法領域。君不見混跡于書界的人越來越多?有的人從事其他技藝不成而“轉業(yè)”書法之中竟也能混出個人樣來。

  魯迅曾說“畫人難,畫鬼易”。因為“人”的形象在我們的頭腦里是有一個大致標準的,而鬼呢,誰也沒有見過,誰也說不清鬼是個什么樣兒。有些人就是在把寫字當書法,把書法當“畫鬼”,以此來糊弄讀者,搪塞觀眾。這究竟是書法的悲哀是賣弄者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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