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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不妨率性,立論則須謹慎

——由竺洪波、周錫山兩位先生對魯迅評價的分歧想到

http://m.134apc.cn 2016年01月22日14:45 來源:文學報 白金杰

    前些時間,《文學報》“新批評”刊發(fā)了周錫山先生《魯迅否定金圣嘆評論》一文,以魯迅沒有公允地評價金圣嘆為由,斷論魯迅全盤否定中國傳統(tǒng)文化,沒有能力建立起自己的文藝理論和美學思想。竺洪波先生隨即發(fā)表《為魯迅一辯》,對周文“尊金抑魯”的學術取向和理論方法提出質(zhì)疑,要求公允地評價魯迅思想及其學術成就。周錫山先生則以《〈為魯迅一辯〉的錯誤及其原因》作為回應,重申前文觀點。因為雙方論爭的內(nèi)容關乎中國小說史研究的諸多熱點,論爭的過程也能夠窺見近百年學術爭鳴的若干特點,所以值得觀照與反思。

  以什么樣的立場看待魯迅的缺失

  魯迅能否被批評,已不再有爭議,有爭議的是我們應該如何批評、批評的目的是什么。自然不是為了打倒魯迅,而是在尊敬魯迅在思想、學術方面貢獻的前提下,指出他可能有的偏見。并非是為了一個無中生有的理由、個別的論據(jù)來做一個極端的推論。
   之所以強調(diào)這一尺度,在于周錫山與竺洪波兩先生評價立場的分歧。竺先生認為,“周文為了抬高金圣嘆的理論貢獻,不惜貶低魯迅,學術取向出現(xiàn)偏差”,提出“今天我們怎樣評價魯迅,是一個情感和態(tài)度問題,同時也是一個方法論問題!敝芟壬鷦t反駁稱,該言論是“給論敵上綱上線,似乎魯迅是神,批評不得的”。
   魯迅自然批得。新文化運動陣營中的干將們?yōu)榱私鉀Q當時中國的問題,以為重癥必須下猛藥,因此說了很多過頭的話,做了很多過頭的事。如果想在魯迅1919 年以后的文章中找到類似偏激的論據(jù)并不難,因為他之所以寫作,是出于現(xiàn)實的考慮,“仍抱著十多年前的啟蒙主義,以為必須是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 (《我怎么做起小說來》,1933年)
  無論是思想啟蒙還是文學革命,口號越響亮、旗幟越鮮明自然越有感召力,短時期內(nèi)確實可以摧朽拉枯,但負面影響往往會潛伏許久才顯露出來。然而,這一時期如果提倡“過猶不及”、強調(diào)“溫柔敦厚”就很難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應。文化的演進也因此呈現(xiàn)出變革———反 思———再變革的曲折軌跡來。與之前的主張不同,“五四”不再以復古求新變,而是引入西方舶來品作為工具,意圖推翻一切舊思想、舊文化。魯迅無疑也受到這一風潮的裹挾,放棄“五四”前曾持有的篤于舊習與繆而失正都無補于憂患的立場,像《文化至偏論》(1907年)中所提倡的“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內(nèi)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脈,取今復古,別立新宗”等持中的立場不再常見,魯迅甚至淪為自己所曾批判的那一類人:“言非同西方之理不講,事非合西方之術弗行,掊擊舊 物,惟恐不力,曰將以革前謬而圖富強也!
  但是為了抨擊舊道德、舊思想,魯迅等人卻不遺余力,他曾宣稱“要以熱烈的憎,向異己者進攻”,因此使得他在生前身后都受到很大的爭議。他的老“戰(zhàn)友”胡適也遭遇了兩種極端的評價,不過地域不同、位置顛倒,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而已。無論褒之者還是貶之者,除去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大多有所依憑,并非無的放矢。這在于魯迅與胡適作為凡人,自然也有其缺憾。因此,周錫山先生的文中理直氣壯地提出魯迅不是神,不應批不得,是就過去一個特殊時期的情況而言的。
  事實上,不待后人批評,魯迅與胡適在生前就曾自我檢討過早年“深刻的片面”。如魯迅曾認同社會進化論,否定中醫(yī),但晚年也開始有所反思。魯迅、胡適等人當初迫于時勢而不得不發(fā)唱驚挺、操調(diào)險急,但時過境遷,這些言論自然又有了不合時宜之處。我們身在廬山之外,自然可以指出前人的偏頗之處,但是也應對他們在近現(xiàn)代思想、文化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貢獻予以公正的評價,而不應重蹈前人的覆轍。文化論爭如此,文學爭鳴同樣如此,如果為了一時之需而妄下論斷,縱使能夠短時間能達到某種效果,也往往經(jīng)不住推敲,立不住腳跟,下藥容易,解藥難。尤其不要采取摘句、刻意曲解的方法,正如魯迅所批評的,摘句是“一樣最能引讀者入于迷途的”。因此,竺洪波《為魯迅一辯》一文提醒周錫山,不要為了尊金而貶魯,也不能 “或是有違事實、或是刻意放大”,“指出一些《史略》的細微不足,就斷言‘損及《中國小說史略》的學術價值’”,這樣的批評方法,是不足取的。畢竟,我們曾經(jīng)在這種非理性的態(tài)度上栽過很大的跟頭,繞了很多不必要的彎路,再去反思,不能不引以為戒。

  以什么標準評價魯迅的學術水準

  能夠衡量魯迅學術水準的是他的學術論著,判斷小說史成就要依憑《中國小說史略》。如果用文學作品中的表述來質(zhì)疑魯迅的學術素養(yǎng),就斷言魯迅“缺乏理性的認識”,其實是不合適的。就事論事,是冤枉了魯迅。
  因為魯迅雖然“身兼多職”,但他對于作家或是學者的身份是有著明確區(qū)分的。
   首先,學者撰述要遵守學術規(guī)范。所謂文各有體,得體為佳!吨袊≌f史略》的體例是“史”。史書的撰述體例自然不同于文學作品或其他批評文章,它要求著史者盡力客觀、真實地再現(xiàn)歷史原貌、總結歷史經(jīng)驗。最要不得的就是感情用事,小說史也是如此。正如魯迅回應胡適、錢玄同等人對《中國小說史略》“論斷太少”時所回應的:“論斷太少,誠如所言;玄同說亦如此。我自省太易流于感情之論,所以力避此事,其實正是一個缺點;但于明清小說,則論斷似較上卷稍多,此稿已成,極想于陽歷二月末印成之!眲⒂聫娤壬摷按硕螘r,特意提到,魯迅是一位個性極強的作家,“力避此事并不等于完全放棄,而是以更科學的態(tài)度,錘煉平穩(wěn)精辟的見解,要言不煩,一語中的”。
  其次,學者立論不可不慎。魯迅生前曾多次修訂《中國小說史略》,但僅限于新發(fā)現(xiàn)資料的補充與細枝末節(jié)的修訂,他也因此自負地表示:“該近幾年來,域外奇書,沙中殘楮,雖時時介紹于中國,但仍無需因此大改《史略》,故多仍之!保ā吨屡_靜農(nóng)》)體現(xiàn)了魯迅 最初立論時的精當,足以“不悔少作”。魯迅自然也不希望《史略》“是一本有著寂寞的運命的書”(日譯本序),因此無論是撰寫還是修訂《史略》,魯迅都能夠博采中西,力求得當,主動摒棄個人成見,顯示出開闊的理論視野。如“志怪”、“傳奇”的命名和界定,唐傳奇“作意好奇”的評價等方面受到了明人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的影響,而“講史”一詞來自《都城記勝》《夢梁錄》對宋元說話科目的記載。對明清小說的評論也吸納了同時代學人的最新發(fā)現(xiàn)和合理闡釋。此外,魯迅也能夠虛心接受、理性辨析胡適、鄭振鐸等人的新見,并在此后出版的修訂本、日譯本中肯定他們所做的貢獻。
  單就《談金圣嘆》一文 能否推出魯迅是否全面否定金圣嘆還有待商榷。因為,文中“(金圣嘆)自稱得到古本,亂改《西廂》字句的案子且不說罷”的表述,意在告訴讀者,本文并不專旨在文學層面來論述金圣嘆評點的得失,而是“就事論事”(原文)。借題發(fā)揮的文字是否能夠推斷出作者真實命意,還有待考察,就像嵇康雖然寫了《與山巨源絕交書》,但托孤時仍選擇了山濤。雜文等文學作品固然可以作為考察魯迅學術思想的佐證,但是不能就此評價魯迅的學術理念與成就。
  魯迅這種謹守文體規(guī)范、不混淆思想啟蒙與學術研究的做法無疑是得當?shù),因此也獲得了蔡元培“著作最謹嚴,豈徒中國小說史;遺言猶沉痛,莫作空頭文學家”的蓋棺論定。
   并非所有的學者都能做到這一點。與魯迅形成對照的是,胡適的早期文論因摻雜了太多非學術的意圖而顯得主觀。同是論及金圣嘆,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的判語被認為客觀得多。一是就版本而言,提到七十回本是金圣嘆所傳,對他“自云得古本”做了辨析,認為七十回所依據(jù)的本子應仍是百回本。二是對金批“字句亦有小佳處”也給予了肯定。至于金圣嘆偽托古本這一行為,《史略》卻不做褒貶。
  明確魯迅對學術論文與文學作品的區(qū)分定位后,就可以在兩者出現(xiàn)表述上的差異、評價上的分歧時知道如何處理。
   周錫山先生在《魯迅否定金圣嘆評論》中根據(jù)魯迅曾在小說《風波》及雜文、書信等非學術論文中使用過“金批三國”的典故,因此做出“魯迅誤認為此書是‘金 批《三國》’”的論斷。如果與《中國小說史略》中的表述相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魯迅對毛批三國是有明確表述的:“就其序例可見,約舉大端,則一曰改,如舊本……,毛本則云……二曰增,如……,毛本則云……三曰削,如……,毛本則……!闭f“毛本”,而不說“金本”,這是顯見的事實。竺洪波先生在《為魯迅一辯》中因此回應:“當學術著作與文學作品出現(xiàn)不同的表述時,我們當然要以學術著作的表述為準。在這里,‘小說家言’和‘雜文筆法’是沒有直接論證價值 的!逼溲源_是。
  如果深入探討為何會產(chǎn)生這種差異,還應顧及文體的差異,并還原具體的情景。文學性的作品面向的是非專業(yè)的普通讀者,因為在魯迅時代,三國為金批的說法頗為流行,直至魯迅逝世前的當年三月,上海中原書局還出版了署題“圣嘆批評大字足本”的《三國志演義》。魯迅雜文里寫三國是金批,而不是像《中國小說史略》里寫毛批,也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即:為了避免普通讀者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清,也就采取流行的說法。因為這些文章的重點不在于傳遞可靠的知識,但學術著作就不一樣,所以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就采取了符合事實的說法。
  倘若我們無視“文各有體”,在枝節(jié)上追究文學性作品中的“錯誤”,那么很多作家都可以被指為知識上的“白癡”,因為他們的很多文學性作品都充滿了“事實錯亂”現(xiàn)象?墒牵@樣的做法妥帖么?而且,照此 我們完全可以將文學史“顛覆”個“底朝天”,可這樣的“顛覆”意義在哪里?算是對文學史研究的“突破”么?
  盡管我們十分期待包括小說在內(nèi)的文 學史研究能夠有真正的“突破”,只是如果以否定魯迅及《中國小說史略》的學術價值作為這“突破”的前提,那恐怕也不過是多了份“翻案”文章,少數(shù)幸運的能留存?zhèn)浒,成為反面典型,大多?shù)的只能被時間所淘汰。以“五四”以來文學研究、文學論爭的歷程為參照,各種方法、理念的功過得失不能不引起后輩學者的反思。這一點,我們還應向魯迅“不流于情感化”的學術自覺學習,謹守學術規(guī)范,做公允的論斷,方可前有千年,后有千年。這也是此次論爭給出的啟示之一。
   行文至此,筆者對竺洪波、周錫山兩位前輩學者為此所做的努力深感敬佩。有爭鳴就會引發(fā)更多的關注,對于我們深入探討如何進行學術研究、如何展開文學批評大有裨益。魯迅生前也不忌憚批評,還主張批就批得徹底,既然開始筆戰(zhàn)了,就不要留情面。想到兩位先生可以以論爭向魯迅致敬,我這個無知小子也就不再因妄議 前輩而過于忐忑。言論不當之處,敬請兩位先生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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