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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標準·效果·理想·方法 ——以加繆的《局外人》為例談翻譯(一)
來源:中國作家網(wǎng) | 郭宏安  2016年06月30日14:59

郭宏安,翻譯家。1978年開始發(fā)表作品。著有專著《論〈惡之花〉》、散文集《雪落在萊蒙湖上》、論文集《重建閱讀空間》《同剖詩心》、譯著《波德萊爾美學論文集》《加繆中短篇小說集》《紅與黑》《批評意識》《墓中回憶錄》等。2012年,獲得由法國大使館資助的“傅雷翻譯出版獎”。

《圣經(jīng)·創(chuàng)世記》說:先民本來言語口音是一樣的,他們商量在巴別這個城市里修一座塔通天,告訴后代,以防他們分散居住而溝通不暢。耶和華怒其狂妄,說:“看哪,他們要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后他們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庇谑?,上帝變亂他們的言語口音,引起他們的紛爭,這塔也就停工不造了。從此,人們以語言的不同而分散居住,其間的溝通交流不得不通過語言的轉換,即翻譯。據(jù)稱,中國用文字記載的翻譯,始于兩千多年前先秦時期的詩歌??梢姛o論中外,翻譯都是一件十分古老的事情。

然而,什么是翻譯?翻譯理論家、翻譯工作者和翻譯愛好者給出了多少有些不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一個翻譯愛好者的回答:翻譯就是用一種文字(語言)傳達用另一種文字(語言)寫成或說成的作品,最后形成文字的作品而不變更所表達和蘊涵的意義與信息。用楊絳先生的話說,翻譯就是“把原作換一種文字,照模照樣地表達。原文說什么,譯文就說什么;原文怎么說,譯文也怎么說”。這是一種平實可靠、人人可以接受的定義。什么是文學翻譯?文學翻譯就是一種具有文學性的翻譯。翻譯有許多種,口譯且不論,有科技翻譯、文學翻譯、理論翻譯、實用翻譯、社會科學翻譯、人文科學翻譯、自然科學翻譯等等,惟有文學翻譯具有文學性,有的哲學、歷史等著作的翻譯也具有文學性。那么,什么是文學性?文學性就是“那種使特定作品成為文學作品的東西”, 例如想象力、虛構、描寫、象征、比喻、修辭等等,即我們在今天的語境中所理解的嚴復“翻譯三難說”中的“雅”字,此為文學翻譯獨有?!靶拧⑦_、雅”之中的“雅”字,歷來解說甚夥,然而大多斤斤于字面,多皮相之談,惟錢鍾書先生從反面予以闡釋,謂“雅非為飾達”,“非潤色加藻”,一個“非”字搔著了“雅”字的癢處,較之“文雅”、“高雅”、“古雅”、“漢以前字法句法”等等,更能切中肯綮,打開思路。以文學性解“雅”,可以與時俱進,對一個舊的概念給予新的解釋,令其獲得新的生命,所以,并非所有新的說法都顯示了認識的深入和觀念的進步。譯文對原作以雅對雅,以俗應俗,或雅或俗,皆具文學性,此為文學翻譯也。故“雅”字在文學翻譯中斷乎不可少。

“譯事三難:信、達、雅”,當合而析之,不應分而觀之,以此為標準,可以分出譯品的好壞善惡,全面而精當。大部分的翻譯家對“信、達”取信服的態(tài)度,對“雅”字則如履薄冰,做種種或明或顯的抗拒狀,以文學性解“雅”諒可消除其對“雅”的疑慮。如果擴大一些,對“雅”作廣泛的理解,則可以為“神似”,然而神似并非形似的反面,完全可以以形出神,不必“棄形取神”?!吧袼啤钡恼f法,以傅雷的觀點最為著名。他說:“以效果而論,翻譯應當像臨畫一樣,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請注意,這里說的是“效果”而非標準。標準是衡量事物的準則,而效果則是由行為產(chǎn)生的有效的結果,兩者不可同日而語。再說,“不在形似”不等于不要形似,完全可以既要形似,又要神似,形神兼顧,形留而神出。有一種說法,認為“神似”進一步發(fā)展,則進入“化境”?!盎场钡恼f法來自錢鍾書先生,他在1979年的《林紓的翻譯》(收在《舊文四篇》里)中說:“文學翻譯的最高理想是‘化’。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持原有的風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所謂“原有的風味”者,乃是原作的風格之謂也。《林紓的翻譯》于1964年首次發(fā)表,當時,“最高理想”一語是寫作“最高標準”的,后來標準改為理想,顯然不是信手隨意的,必是深思熟慮的產(chǎn)物?!袄硐搿笔峭瑠^斗目標相聯(lián)系的、有實現(xiàn)可能的想象,故標準是現(xiàn)實的存在,理想是追求的目標,兩者不是同一性質的東西。因此,標準、效果和理想不是同一范疇的事物,不可混為一談。由“信、達、雅”而“神似”,而“化境”,劉靖之先生將其看作一條由淺入深、不斷延伸的線,“一脈相承”。我覺得,由標準而效果,而理想,不妨看作一個面,不斷擴展,仿佛一圈圈漣漪。這樣產(chǎn)生的譯作可以稱作善譯,而其實現(xiàn)的方法,則如楊絳先生所說:“把原文的句子作為單位,一句挨一句翻?!睋Q句話說,就是以句子為單位的直譯。于是,標準、效果、理想、方法,由點及面,一種翻譯理論就宛然在目了。

文學作品的本質特征不在內(nèi)容,而在形式,換句話說,決定一件作品是否文學作品,不是因為它講述或描寫了什么,而是取決于它是怎樣講述、怎樣描寫的。一件作品“怎樣”形成了其精神風貌,它是簡約的,還是繁縟的;是清麗的,還是濃艷的;是婉約的,還是豪放的;是優(yōu)美的,還是雄偉的,等等,都是由其選詞造句、結構框架、氣息節(jié)奏、敘述技巧等決定的,一言以蔽之,是由其風格決定的。因此,依據(jù)“信、達、雅”的標準,翻譯文學作品,只有“信、達”還不夠,必須有“雅”——文學性,也即是說,必須傳達出原作的風格,然后才有可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實現(xiàn)所追求的理想。然而,什么是原作的風格,什么是譯作的風格,原作的風格和譯作的風格之間的關系如何,這些都是翻譯家爭論不休的問題。歸根結底,是風格可譯不可譯的問題。簡言之,認為風格可譯的,大多是主張直譯的人,一句挨一句地翻,就有可能多少傳達原作的風格,有人將這些人稱為語言學派,頗有不屑的意味;主張風格不可譯的,大多是主張意譯的人,他們自稱文藝學派,由于認為原作的風格不可譯,就隨便給譯作一種他們認為美的風格。主張風格不可譯者未必明確地聲明風格不可譯,也不是都反對“信、達、雅”,不過他們以為“雅”就是高雅、典雅、美的詞匯、雅的句子,就是文采,而且認為只有華麗才是文采,總之,認為翻譯是“美化之藝術”。一經(jīng)美化,譯作倒是有了風格,但已不是原作的風格了。在持這種觀點的翻譯家眼中,原作的風格和譯作的風格,根本是兩種不相干的東西。在他們的譯作中,不,應該說在他們的“創(chuàng)作”中,出現(xiàn)一些具有強烈民族特色的詞匯或表達方式,就毫不奇怪了。讀者不免懷疑,難道外國人也有相同或類似的俗語和陳詞濫調嗎?一味求美,則雕繢滿眼,其實只是堆砌辭藻,而真正的美則蕩然無存了。不過,就實際的情況來說,真正“美化”的翻譯實在是太少了,文藝學派的翻譯家們似乎在紙上談兵。如果一定要分出派來的話,我寧愿加入直譯派。

譯作的風格只能以原作為依歸,能否傳達原作的風格,應該視為翻譯的最高境界。是否達到了,則要看譯者個人的造化。也許傳達原作的風格只能是最高的理想,可望而難即,然而“望”與“不望”,差距不止毫厘。宋嚴羽說:“入門須正,立志須高……行有未至,可加工力;路頭一差,愈趨愈遠……”八百年前的古人之言,可供今之譯者深思。你可能實現(xiàn)不了這種理想、進入不了這種境界,但是你正走在實現(xiàn)這種理想和進入這種境界的道路上。誠然,傳達原作的風格是很難的一件事,也許百不一見。但是,能不能是一回事,難不難是另一回事,不可將“很難”視作“不能”。譯者主觀上是否具有傳達的意圖,其結果是很不一樣的。有,就會自設藩籬,循跡而行,或可在譯文中見原作風格于一二;沒有,就會自由散漫,失去約束,原作的風格也將不知所終。如此則不僅“雅”失去了準的,恐怕連“信、達”都要打折扣了。傳達原作的風格是很困難的,但是有為的譯者正是要克服這種困難,成就與原作相配的譯作,正如楊絳先生在《藝術與克服困難》中所說:“創(chuàng)作過程中遇到阻礙和約束,正可以通過作者去搜索、去建造一個適合于自己的方式;而在搜索和建造的同時,他也錘煉了所要表達的內(nèi)容,使合乎他自建的形式。這樣他就把自己最深刻、最真摯的思想感情很完美地表達出來,成為偉大的藝術品。好比一股流水,遇到石頭阻攔,又有堤岸的約束,得另覓途徑,卻又不能逃避阻礙,只好從石縫中迸出,于是就激蕩出波瀾,沖濺出浪花來?!笔^、堤壩、石縫等等,好比實現(xiàn)藝術目的的種種困難,原作者要克服困難,譯者也要跟隨著原作者克服困難,因為翻譯本身就是一種有限制的藝術,所謂“戴著鐐銬的舞蹈”。

什么是風格?我們只須聽一聽法國作家于連·格拉克是怎么說的。他說:“對一位作家來說,口吻最重要,比形象的美更重要,那是一種他稱呼某些確為他所見的事物的口吻?!边@“口吻”就是風格。他看見了什么,選擇什么樣的句式,什么樣的節(jié)奏,什么樣的敘述方式,什么樣的篇章結構,什么色彩的詞匯,什么獨特的姿態(tài),等等,構成了他個人的口吻。譯者若對原作有所感覺和體會的話,那就是這種“口吻”,譯者應在譯作中努力傳達的也就是這種“口吻”。這種口吻望之有,即之無,但卻是一種確確實實的存在。但是,周熙良先生說:“有人自詡翻譯哪一個作家就能還原出這個作家的面目或風格,我看這只是英雄欺人語;據(jù)我所知,就有翻譯家對文本還不大能弄得懂,就大吹自己的翻譯是旨在表現(xiàn)原作詩一般美麗的風格。依我看,對一個作家或風格的認識也還是從對作品的理解而來的,否則便是空話。教外國文學的人最喜歡談風格,但是對一個搞實際翻譯的人來說,風格卻是一個最難談得清楚的東西。我覺得,在通常情形下,它好像只是在無形中使譯者受到感染,而且譯者也是在無形中把這種風格通過他的譯文去感染讀者的,所以既然是這種情形,就讓風格自己去照顧自己好了,翻譯的作者不可也不必為它多傷腦筋……我覺得翻譯工作者如果花許多工夫去鉆研作品的風格,還不如花點工夫去培養(yǎng)自己的外語感覺能力好些?!笨傊霸娘L格是無法轉譯的”。周先生說的固然是實際情況,譯者多是做“英雄欺人語”者,50年前如此,今天也好不了多少。由于出版的商業(yè)目的導致的速度和數(shù)量的增加,壞的和好的譯作都多了,顯然不是50年前可比,但是翻譯工作者面對的問題還是一個,即“鉆研作品的風格”還是“培養(yǎng)自己的外語感覺能力”?如按周先生的意思,似乎前者是說給“教外國文學的人”的,后者是說給“搞實際翻譯的人”的,兩類人有兩個不同的要求。實際上,無論是搞外國文學還是搞實際翻譯,首先要做的都是“培養(yǎng)自己的外語感覺能力”,如果一個譯者的外語感覺能力不夠,顯然不能要求他傳達原作的風格,如果他有了足以感受原作風格的能力了呢?可以說,如果周先生“風格不可譯”的說法是指除了文學翻譯以外的“翻譯工作者”的話,是有道理的,但是不能說“原文的風格是無法轉譯的”。外國文學工作者對一部外國文學作品風格的“鉆研”是他本職工作的一部分,他的研究成果用本民族的語言發(fā)表出來,也是題中應有之義。試問,如果他有了一定的研究和體會,他若想把這部作品翻譯給中國讀者,他將如何呢?能夠用本民族語言說明的事物,也必然能夠用本民族的語言傳達,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他勢必要盡力表達他的研究和體會的成果,即把原作的風格傳達出來。當然,他的研究是否正確,他傳達出來與否,傳達到何種程度,那是需要讀者和時間說話的。但是,他必然有傳達的意圖。他實現(xiàn)這種意圖的過程,就是他逐漸接近原作風格的努力。努力傳達原作的風格,是以鉆研、了解、體會原作的風格為前提的。風格也許是不可譯的,卻是可以傳達的。王以鑄先生論詩之不可譯時說:“譯詩者要有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勁頭兒?!边@“勁頭兒”就是傳達原作風格的意圖。譯詩者和譯文者是一樣的,有沒有這種勁頭兒,有沒有這種意圖,結果大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