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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福建省文聯(lián)面向社會征集海洋文化題材電視連續(xù)劇劇本
來源:中國文藝網(wǎng) |   2016年12月27日14:20

福建省海洋文化題材大型電視連續(xù)劇

劇本大綱征集啟事

為加強文藝精品創(chuàng)作,福建省文聯(lián)現(xiàn)面向社會征集弘揚海洋文化、體現(xiàn)“海絲”文化、體現(xiàn)福建精神的電視連續(xù)劇劇本。具體要求如下:

一、 征集內容

要求劇本以福建省海洋文化為主要表現(xiàn)對象,將福建沿海的發(fā)展歷史、杰出人物、海絲故事、華僑華人闖南洋等發(fā)生的故事、與國家命運息息相關的重大事件反映在電視連續(xù)劇中。

劇本要將福州三坊七巷文化融匯進去,同時展現(xiàn)福州上、下杭的歷史風貌,并講述“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起點城市泉州的海洋歷史文化、經(jīng)濟交往。該劇本題材內容要求具有豐富性,可以兼融海絲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等,可以講述下南洋的故事,也可以講述海上絲綢之路與阿拉伯等眾多貿(mào)易往來國家的交往故事,進而展示人類文明的互鑒互交,共同繁盛的社會歷史景象。

二、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三、 征集要求

1. 應征劇本大綱必須是反映福建海洋文化的題材。鼓勵和歡迎

思想性、藝術性相結合的精品,既能在思想上、藝術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場上受到歡迎的優(yōu)秀作品。

2.應征劇本大綱應是未參加過其他影視劇本征集活動或全國及其他?。ㄊ?、區(qū))類似征集活動的原創(chuàng)作品。作者須擁有無可爭議的著作權。改編他人的作品,須出具該作品著作權所有者授權改編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編,須附原型人物或當事人書面同意材料。凡被認定屬于抄襲、剽竊,或在著作權方面有缺陷的入圍劇本大綱將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入圍資格,作者本人應承擔法律責任。

3.應征劇本須提交至少1萬字左右的全劇故事梗概,并附至少10集較為完整的分集大綱。

4.參評作者須完整填寫《征集作品登記表》,可從福建文藝網(wǎng)

(http://www.fjwyw.com)下載。

5.將應征劇本梗概、分集大綱、《征集作品登記表》各一份寄至征集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福建省電視藝術家協(xié)會。同時將電子版打包發(fā)送至電子郵箱:fjdsysjxh@126.com,并在電子郵件的標題欄注明作品名稱和作者姓名。

6.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烏山西路11號福建省電視藝術家協(xié)會;聯(lián)系人:林姍;聯(lián)系電話:(0591)83701790;郵政編碼:350025;郵箱:fjdsysjxh@126.com。

四、 評選相關說明

2017年3月下旬,主辦單位組織全國著名影視專家評審出若干

部優(yōu)秀劇本大綱,給予每部稿酬5萬元,買斷劇本大綱版權。

評選出的優(yōu)秀劇本大綱,將通過百花文藝網(wǎng)(http://bhwyw.fjsen.com/)、福建文藝網(wǎng)(http://www.fjwyw.com)向社會公布。

福建省海洋文化題材電視連續(xù)劇劇本大綱征集工作辦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