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點并證是研究路遙的正途
從微信圈中看到《中華讀書報》2019年8月28日李建軍博士《路遙有沒有說過那句話?路遙兄弟失和的原委》的文章,起初,我很驚訝他做學問的細致,感覺到他似乎說清了路遙研究中一個大家忽視的小問題,但時隔半天之后,我卻越想越不對勁。
論據(jù)的取舍
面對李博士引證航宇《路遙的時間:見證路遙最后的日子》(以下簡稱《路遙的時間》)一書中所提供的最新論據(jù),我們該作何解釋?這就涉及到學術研究中一個普遍的問題,如何判別資料的真?zhèn)危坑绕涫窃谌狈ξ镒C或當事人親言的背景下,面對不同旁證,我們應該如何取舍?具體到“王天樂是否去過火車站?”目前涉及三個直接證人,其中兩人發(fā)了聲,一個是航宇,一個是王天樂,但他們彼此的說法截然相反,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最簡單的辦法,我們?nèi)缒苈牭降谌叩穆曇?,這個問題似乎就能解決,但實際上并沒這樣簡單。因為,遠村說:
我真的想不太清了,最近老有人問,我這個人記憶太差,自己的詩都記不住。當年整天跟路遙在一起,沒有刻意去記那件事。年深日久,更為模糊。
既然遠村不表態(tài),我也沒有辦法。不過,我卻在遠村回憶路遙的文字中找到兩段很有意味的記述。《路遙二三事》(《各界》2003年卷首)文后有段注釋:
我在路遙最后的幾年,跟他交往頗多,他在西京醫(yī)院住院時,我既要照看他女兒的生活,還要每天去醫(yī)院,跟九娃輪換著伺侯路遙。
《病中的路遙》(原載《喜劇世界》1993年第12期)一文中,遠村對他照顧路遙的時間說得更加具體:
我是在1992年10月2日開始,每天去醫(yī)院侍候路遙,一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
然而,他的這個信息,我們在航宇的書中只看到1992年10月11日,遠村帶路遙女兒來西京醫(yī)院看望路遙的記錄,而且,航宇還說:
九娃的到來使路遙十分開心,不像在延安時那么排斥他了,他也覺得在醫(yī)院里光我一個人不行。(航宇《路遙的時間》第314頁)
很顯然,航宇說在九娃到來前,是他一個人在醫(yī)院。那么,是遠村的記憶有誤?還是航宇的記述不符合事實?或者兩人都有問題?
由此看來,王天樂去沒去過火車站這個問題是難以說清了。三個當事人中,王天樂說他去了,但是他已經(jīng)去世,再無法辯白。健在的兩人中航宇說他沒見,遠村說他記不起來了,而且遠村與航宇在回憶路遙某些重要事實的記載上出入很大,那么他們類似言論的可信性就不能不讓我們有所保留。
那么,李博士只以航宇的單個言論為據(jù)就斷定王天樂沒去,顯然缺乏說服力!因為僅有一面之詞明顯契合了學術研究中最基本的“孤證不立”原則。
況且沒見不等于沒去,這是兩回事。也許他們兄弟可能背著航宇他們見過面,也許王天樂把送錢的時間或地方記差了,也許根本就不存在航宇送路遙到火車站這件事,這所有的可能性誰也不能否認。
既然,王天樂去沒去火車站的情形難以說清,我們不妨從“路遙是否收到王天樂所送的5000元錢”這個關鍵疑問入手另路考察,關于這個問題,我們能找到很多旁證,遺憾的是李博士卻視而不見。
葉廣芩在1992年4月2日從日本回到西安去看望路遙,路遙曾說:“獎金一萬塊,還沒出北京,一半就請了客?!保ㄈ~廣芩《琢玉記·清澗路上》,北京十月出版社,2015年,第367頁)
白燁回憶:
我至今記憶猶新,那個時候的茅盾文學獎,獎金只有5000元,領完獎,路遙約了在北京文學界的陜西鄉(xiāng)黨在臺基廠附近一家飯店聚餐慶賀,因不斷有人加入,一桌變成兩桌,兩桌變成三桌,結果一頓飯把5000元獎金吃完了”。(馬一夫等主編《路遙紀念集》,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版,第12頁)
李天芳在《財富——獻給路遙》一文中寫道:
在外界一片紛紛揚揚的贊譽聲中,我們都知道路遙認真干的一件事,則是把北京和省里給他的獎金,以孩子的名義存進銀行。兩筆獎金不多不少,恰是一萬元整。這一萬元,也成了他身后留下的唯一一張存單。(李建軍編《路遙十五年祭》,新世界出版社,2007年,第139頁)
現(xiàn)在讓我們梳理一下這幾個旁言中對“5000元”這個關鍵數(shù)字所印證的結論:1、路遙從北京只領了5000元獎金;2、路遙領完獎(金)后請客花了5000元;3、路遙臨終前的唯一存款是北京茅獎的5000元加上陜西省政府獎勵的5000元。由此可見,路遙在北京請客的花費根本沒有動用北京獎金中的一文錢,那么,請客的5000元錢由何而來?李建軍與航宇都無法回答,然而,王天樂卻有說法:
當我把路遙目前存在的困難向他說明后,……他立即找來一個人士,說先拿5000元,立即送給路遙……我拿著5000元趕到西安,這時路遙已到火車站。(王天樂《苦難是他的人生伴侶》,馬一夫等主編《路遙紀念集》第329-338頁)
很明顯,路遙在北京請客花費5000元的數(shù)目與王天樂送給他5000元錢的數(shù)目完全吻合。有人可能會說,這會不會是路遙自己此前的存款?但是根據(jù)我們掌握的資料,當時的路遙可以說分文不具,5000元在1991年相當于路遙整整三年的工資。路遙當時的工資是“文藝11級,每月140元”。(王剛《路遙年譜》,北京時代華文書局,2016年,第270頁)而他從1985到1991年六年間的稿費收入大約是三萬元左右。不算他給大家和小家的支出,單就他本人的日常消費就不夠用。
“哥哥雖然寫了不少作品,但生活一直很清貧,寫書賺的稿費還不夠日常生活開支。”王天笑說,路遙喜歡抽好煙和喝咖啡,路遙喜歡的是一種叫恭賀新禧的煙,這種煙在那時是8塊多錢一盒,路遙離開了煙和咖啡什么也干不下去。(秦緒芳《家人追憶路遙的世界》,半島新聞網(wǎng),2007年11月23日)
有人簡單算了一筆賬,路遙寫《平凡的世界》洋洋百萬言,花費了6年時間,每天平均兩包煙,20元錢上下,六年就抽掉4萬余元,按當時的稿酬,完全不抵煙錢。(張艷茜《路遙傳》,陜西人民出版社2017,第276頁)
就連航宇也轉述路遙本人的話說:“我不是在你跟前哭窮,就茅盾文學獎那點獎金,我在北京請幾個朋友吃飯,一頓飯就吃得沒幾個了。你不知道,我的稿費也沒掙到多少,前前后后折騰了六年時間的《平凡的世界》,稿費也就三萬來塊,這些都能算出來”。(航宇《路遙的時間》第108頁)
這些數(shù)字,只需簡單的加減即知,路遙在1991年左右的所有收入總和與他日常的全部支出數(shù)額應該是基本持平或者可能還是負數(shù)。也就是說,1991年3月進京領獎的路遙的確分文不具,那么他請客的5000元錢最可能的來源就是王天樂所說從“公家”籌措而來。
而這一點在王天笑那里也得到了明確的佐證。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李建軍所引航宇轉述王天樂“到處伸手向人家要錢,他要的錢都哪里去了”的直接話源就是九娃(王天笑——筆者注)。然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天笑明確說出了這個錢的去處。
路遙的生活經(jīng)常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兜里沒有一分錢。當年去北京領茅盾文學獎,路費是自己借的,請客吃飯的錢是讓王天樂去借的。(秦緒芳《家人追憶路遙的世界》,半島新聞網(wǎng),2007年11月23日)
兩個王天笑,我們該信哪一個?對我來說,當然信后者,因為記者是旁觀者,與航宇和王天樂兩位當事人都無瓜葛!而且記者又是直接采訪。
那么到這里,我們還有什么理由懷疑王天樂所記載的那句話是不存在的呢?5000元錢與“日他媽的文學”這句話是一種不可拆分的緊承關系,既然5000元存在,為5000元生發(fā)感嘆就順理成章。
可李博士卻自始自終堅信航宇單方的言論,哪怕航宇的言論有很多漏洞和矛盾也在所不辭,這不能不讓我反思,為什么航宇的言論就如此可信,而王天樂的言論就一錢不值?
論證的實施
李建軍博士在這篇文章中除了引用這則新發(fā)現(xiàn)的資料,還選擇了三種論證的技巧來強化他的中心觀點。
首先,他從修辭角度,考證“日他媽的文學”這句話太粗野,故認為不會出自熱愛文學的路遙之口。
讓我尤感困惑的是:一個對文學如此熱愛和虔誠的作家,一個苦行僧般的文學圣徒,怎么會如此粗野地問候文學的“母親”?就我所知,古今中外,似乎沒有一個作家如此輕慢地抱怨文學。(李建軍《路遙是否說過那句話》)
這個“困惑”很有意思。愛一個東西就不能抱怨,就不能說粗話,說粗話就是不愛?“日他媽”是一句粗話,它往往在民間被廣泛用來表示一種很難用現(xiàn)成言語傳達的感情,而且用在特定的時刻和場合下,這個詞似乎最有力度。所以,我們不能因為它是國罵就簡單地視它為粗俗、骯臟。假如我們把“日他媽的文學”這句話替換成“文學這個妖魔”似乎文雅些許,但卻失去了“日他媽的文學”所具有的情感沖擊力,也不適宜在口語中使用。
陳忠實面對一個不懂文學的領導曾說:“你懂個錘子!”鄒志安說:“文學是個毬”。(參見李建軍編《路遙十五年祭》第73頁)而這些不雅的詞語如今都成了傳播廣泛的名言。那么,這句如此經(jīng)典的“日他媽的文學”,為什么就不可能從路遙嘴里說出?
恰恰在航宇的《路遙在最后的日子》(李建軍編《路遙十五年祭》第191-197頁)一書中,我們不時看到,路遙常常脫口而出:“日他媽”這句口頭禪,
“哎呀,我日他媽的,得花這么多錢”
“噢,日他媽,一天過得真快?!薄鞍パ?,吃美了,這一天他媽的總算過去了”。
“日他媽的,把我整扎了?!?/span>
既然如此,路遙在那種尷尬的情境下向他熱愛的文學爆出粗口不是順理成章嗎?文學事業(yè)對路遙來說既是快樂的也是痛苦的。所以,他既喜也恨,正是這種愛恨、苦樂交織的復雜情感才使他有可能隨口而出這句表面粗俗的言語。曾記否?在他為《平凡的世界》一書“劃上了最后一個句號。幾乎不是思想的支配,而是不知出于一種什么原因,我從桌前站起來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那支圓珠筆從窗戶里扔了出去”。(路遙《早晨從中午開始》,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146頁)他還說:
我已經(jīng)有一些所謂的“寫作經(jīng)驗”,但體會最深的倒不是歡樂,而是巨大的艱難和痛苦,每一次走向寫字臺,就好像被綁赴刑場;每一部作品的完成都像害了一場大病。(路遙《早晨從中午開始》,西北大學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36頁)
這種扔筆的行為和寫作經(jīng)驗如果不用“苦惡”的情感來注釋還能用什么?在1990年代,路遙從物質上非但沒從文學中得到任何好處,反而在經(jīng)濟上常鬧饑荒。當一個作家面對這種精神上富有,物質上貧窮,既榮光又有失尊嚴的兩難處境時,我不知道除此之外還能用什么更恰當?shù)恼Z言表達這種復雜的感覺呢?
其次,李建軍博士利用別解王天樂言論的方式為自己的觀點積攢證據(jù),再用“心跡對照”的方法證明這句話不像是路遙所言而更像王天樂本人的臆造和虛構。
他專門列舉出王天樂不懂文學、仇恨文學的言論。這其實涉及到對別人言論的解讀問題。李博士是一位文思縝密、感覺敏銳的批評家。但我感覺他對一些公認的明顯意義卻常常有與大眾背反的理解,而這種理解并不是獨特而是怪異。
王天樂說:“最偉大的作品就是父親種過的地”“我會恨它一輩子”,這兩句話如果掐頭去尾地看還真有這個意思:他恨文學,但我們還原這兩句話言說的語境恐怕就不會得出這種結論。
有一次我對路遙說,你為什么要當作家,好好當個《延河》雜志的編輯,吃得白白胖胖……你看現(xiàn)在,咱倆過得是牛馬一樣的生活……你會累死的。等你寫完《平凡的世界》后,我再也不想文學這件事了。我要回家半年,幫助父親種地去呀……我認為最偉大的作品就是父親種過的地……我認為文學是無比博大的,但是我恨它,我會恨它一輩子……(王天樂《〈平凡的世界〉誕生記》,榆林日報,2000年10月28日)
通過這一段的引述,我們馬上明白王天樂并非恨文學本身,而是恨文學給兄長帶來的痛苦與勞累。他通過對路遙創(chuàng)作過程的長期觀察,深刻體驗到文學事業(yè)所要經(jīng)受的艱辛與災難,尤其是目睹路遙身體因此被疾病“吞噬”,過著牛馬一樣,甚至比牛馬更苦的生活,他就更加反感和厭惡這種有名無實的“東西”,他寧愿去像父親一樣種地。這就是他說“最偉大的作品就是父親種過的地”“我會恨它一輩子”這兩句話的由來,難道不正常嗎?
李博士應該是沒有認真閱讀王天樂這篇信息豐富,價值非常的原文,只是根據(jù)厚夫《路遙傳》中的間接陳述就斷章取義地做出這種別解,這顯然是有失嚴謹?shù)?。讓我們再看李博士如何解讀王天樂的另一段話,王天樂說路遙:
“你就是個弱智。你想過沒有,我好不容易爭取的這么點時間,趕快采訪一兩篇稿子,你怎么就把這么些不上串的事打電話叫我跑來,別人知道后肯定會認為咱們是精神病?!保R一夫等編:《路遙紀念集》,人民文學出版社,2007年,第334頁)
這段話,從常人的角度看,就是一種生活立場,與文學無關,可是李博士卻解讀為:
就文學來看,王天樂實在算不上路遙的知音,也算不上能與路遙產(chǎn)生深刻共鳴的精神上的兄弟……路遙鄭重其事地將田曉霞的死訊,告訴自己的弟弟王天樂,也就不是什么“弱智”和“精神病”,而是一個優(yōu)秀作家極為正常的心理反應和情感表現(xiàn)。(李建軍《路遙是否說過那句話》)
這與文學的“知音”和“共鳴”有何關系?王天樂只是對路遙生活上的弱智行為表示憤怒,路遙沒有必要把一個公務在身的人從遙遠的地方隨便喚來專為聽他的情感表達。
而且他因為陷入文學太深而在生活上變得弱智也是事實。路遙親口承認:
我由于隱入很深,對于處理寫作以外的事已經(jīng)失去智慧……直至全書完結,我的精神疲憊不堪,以致達到失常的程度,智力似乎像幾歲的孩子,連馬路都得思考半天才能決定怎樣過……我離開他幾乎不能獨立生活,經(jīng)常是個白癡或沒世面的小孩一樣緊跟在他后邊。(路遙《早晨從中午開始》,十月文藝出版社,2010年,第30頁)
但就是那么一段淺顯直白的生活言語,卻被李博士別解為王天樂不懂文學,真有點令人驚詫!
再次,李博士因人及言,由王天樂“高估自己”“不懂得感恩”以及“跟別人伸手要錢”等的人格缺陷演繹出其言論不足為憑。
他找出王天樂記述路遙文章中的明顯漏洞以佐證王天樂的言論“不是事實”。具體表現(xiàn)在王天樂說錯了《人生》構思的時間。
他有時極大地高估了自己,認為自己在路遙的創(chuàng)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例如,他說,《人生》的“全部構思”,就是在1980年5月底,路遙與自己“三天三夜沒睡覺”“長時間對話”之后完成的。然而,王天樂所說的這個“激動人心”的事情,并不是事實,因為,“現(xiàn)有的資料證明,路遙早在1979年就開始創(chuàng)作這部這篇小說。(厚夫《路遙傳》,第134-135頁)
從引文的注釋來看,李博士所說的這段話顯然轉引自厚夫的《路遙傳》,厚夫在這里也是比較粗心,也許王天樂真的把自己招工的時間記錯了,厚夫通過調(diào)查給予糾正為1980年秋天。但是王天樂提供的談話時間分明是1979年古歷八月。而李建軍博士不查原文以訛傳訛,這就等于自己堵了自己的嘴巴。原文是:
這次對話結束后,也就是1979年古歷八月底,我被招到了銅川礦務局鴨口煤礦采煤四區(qū)。
那么,這個冤案就該平反了!王天樂沒有“高估自己”,看走眼亂說話的恰恰是李建軍!特別是,李博士推測路遙因為王天樂“借著自己的名義跟別人伸手要錢”而跟他斷交的緣由根本沒有實證。要錢之事,如果僅僅是指路遙領獎時所借的5000元錢,那么,前文已經(jīng)做了詳細的考證,在我看來,王天樂沒有否認,更沒有私吞,他轉交給了路遙。至于他是否還向其他人和單位“伸手”過,李博士沒有提供證據(jù),我們也不能亂猜。
李博士還覺得王天樂“不懂得感恩”,盡管這點在他看來還不是讓路遙憤怒的主要原因,但還是被他列舉出來。然而,這些感覺與列舉,在我看來,都不符合事實。的確,王天樂能有正式的工作包括后來一些工作的調(diào)動都可能與路遙的幫助有關,但對此王天樂從未敢忘,也沒有忘,他陪伴路遙十多年,連自己本身的工作也耽誤不少,這不是感恩嗎?他幫助處理路遙生活中幾乎所有雜事,這是誰都不能否認的事實。王天樂回憶,為了協(xié)助路遙體驗農(nóng)民工的生活,他結婚前一天還與路遙在一起,婚后第二天又不陪新婚妻子而去伴路遙,這在常人的生活中恐怕非常少見。
我回銅川拿三十元去結婚,路遙住在銅川賓館。頭一天結婚,第二天就返回陜北和路遙一起去攬工。(王天樂《〈平凡的世界〉誕生記》)
而路遙對王天樂的巨大幫助和無私奉獻也給予過濃墨重彩地肯定與贊揚,甚至在書的扉頁上專門加上一句:“獻給我的弟弟王天樂”,路遙說:
我得要專門談談我的弟弟王天樂。在很大的程度上,如果沒有他,我就很難順利完成《平凡的世界》?!形襾聿患盎虿荒芡隄M解決的問題,他都幫助我解決了。在集中梳理全書情節(jié)的過程中,我們曾共同度過許多緊張而激奮的日子……尤其是他當過五年煤礦工人,對這個我最薄弱的生活環(huán)境提供了特別具體的素材……有關我和弟弟天樂的故事,那是需要一本專門的書才能寫完的。(路遙《早晨從中午開始》,十月文藝出版社,2010年,第30-31頁)
也許,唯一能被李博士對王天樂加以詬病的就是他在路遙彌留期間離開了二十多天,但是,這一點王天樂從未掩飾,更沒否認。而且是王天樂本人最早公開了他們兄弟之間的這點“嫌隙”,我想,他之所以主動公開這件事,就說明這并非什么見不得人的齷齪,它只不過是路遙與他之間發(fā)生的一次嚴重的情感波折或短期的生活誤會而已,并不能用“兄弟失和”四字來描述。因為專指的“兄弟失和”是代表兩人永遠不再往來,但是路遙與王天樂沒有斷交,他在去世前三天曾主動派九娃去銅川叫王天樂回來是航宇也沒否定的事實。
由此可見,不管這個分離和別扭究竟因何而起,最終路遙與王天樂并未斷絕來往,所以,這與周氏兄弟的老死不相往來完全是兩回事。
綜上所述,李建軍博士盡管運用了修辭考證、“心跡”模擬以及人格演繹的技巧,也難以讓讀者接受他的這個奇崛之見,這不只是因為他對王天樂失之公允,而且由于他對某些資料怪異的解讀,當然最主要的是,他不愿采納多方合理且充分的證據(jù),只把航宇《路遙的時間》一書作為唯一采信的渠道。這種情況恐怕在李博士多年的學術生涯中也屬個例,真不愿這種情況再次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