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兒童文學中的改編現象
改編是各國兒童文學在初創(chuàng)期的一種常用寫作策略,也是兒童文學在不同的時代語境下葆有創(chuàng)作活力的重要途徑。晚清以降,中國兒童文學的萌蘗和發(fā)生極為倚重對本土傳統(tǒng)資源的現代改編,即在對神話傳說、民間故事和歌謠的搜集整理基礎上,以現代兒童文學的觀念對其進行改造。直至今日,對民間故事、童謠的改編和重述,對傳統(tǒng)文化的再解讀和闡釋,依然是彰顯中國兒童文學的民族氣質、呈現獨特美學品格之不可或缺的方式。遺憾的是,長期以來,相較于兒童文學改編的漫長歷史和豐富的文學實踐,兒童文學理論界對改編現象重視不夠。改編之于中國兒童文學發(fā)展的重要意義、“改編兒童文學”的概念界定及其研究內容和評價標準等,亟待展開多維度的考察。
“改編兒童文學”的內涵與范圍
研究兒童文學中的改編現象,首先要從“改編兒童文學”的概念談起。日本學者上笙一郎在《兒童文學引論》中明確提出了“改編兒童文學”的概念。他認為,“改編”對應的是英語的“rewrite”,是指以現代兒童文學的定義和標準,對民間文學、成人文學中具有童話和兒童文學因素的作品予以改編。他將“改編兒童文學”視為獨立的文學形式,與兒童詩歌、小說、戲劇、童話、圖畫故事并置。上笙一郎對“改編兒童文學”界定的核心在于“rewrite”一詞,強調的是以現代兒童文學的定義和標準對已有文學資源的改編。他對“改編兒童文學”的闡釋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可商榷之處。
從作為獨立文類開始,經過幾個世紀的發(fā)展,無論是在概念定義層面,還是在文類等存在形態(tài)方面,兒童文學都經歷了明顯的變化。換言之,兒童文學是一個發(fā)展變動的概念,這就決定了對“改編兒童文學”的理論審視亦需尊重并契合特定的語境和現實。格林兄弟對民間故事的發(fā)掘與整理,《堂吉訶德》《西游記》等經典作品的兒童文學改編固然是改編研究的典型論題,但這類改編只是“改編兒童文學”的一種傳統(tǒng)文本形式。在中外兒童文學交流與互相影響日益頻繁和深入、兒童文學的影視改編與跨媒介傳播已然常態(tài)化的當下,“改編兒童文學”被賦予了更為宏闊而廣博的價值與意義。因此,“改編兒童文學”的概念應進一步拓展,除了經典作品的改編外,還應包括文學譯介和傳播中的改編及跨媒介改編。
傳統(tǒng)文化資源的改編
郭沫若在《兒童文學之管見》中提出,以收集、創(chuàng)造和翻譯為發(fā)展本土兒童文學的方法。中國兒童文學剛起步時,原創(chuàng)作品較少,收集和翻譯在當時是更切實可行的方法,這兩者都具有改編的性質。收集指的是對本民族傳統(tǒng)資源,諸如神話、民間故事、童話的搜集和整理,這些文學遺存必須經過改編才能成為兒童文學。經由改編的方式,對本民族傳統(tǒng)文化資源進行創(chuàng)造性轉化,對其進行兒童化的表達,是中外兒童文學發(fā)展中常見的路徑。
在中國兒童文學發(fā)生期,域外兒童文學作品通過翻譯大量進入中國。在這種情形下,以現代兒童文學觀念對中國傳統(tǒng)、民間資源的改編及以中國化方式對域外兒童文學作品的改寫,是發(fā)展本土兒童文學的重要手段。在這方面,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童話叢書》《幼童文庫》是“改編兒童文學”的集大成者。這兩套叢書的很多作品或改編自域外經典兒童文學作品,或是對中國歷史故事、民間故事的改寫。
此外,清末以來的教科書改革,尤其是教科書的兒童文學化,也是“改編兒童文學”的集中體現。不僅國文教科書,而且歷史、地理、常識等教科書都追求兒童文學化,這就勢必推動以兒童化與文學化的標準對各種人文歷史資源進行改編,其中葉圣陶主編的《開明國語課本》是具有典范意義的“改編兒童文學”案例。
到了當代,尤其是圖畫書興盛之后,中國兒童文學也以圖畫書的形式對傳統(tǒng)文化資源進行改編,如改編自《莊子·逍遙游》的《北冥有魚》、改編自《聊齋志異》的《寶兒》、改編自童謠的《一園青菜成了精》等。圖畫書成為中國兒童文學改編中的一種重要樣式。
域外兒童文學作品的改編
晚清以來,域外兒童文學在中國的傳播與接受是推動本土兒童文學萌蘗的重要動因,中國兒童文學的發(fā)生深受外來因素影響。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對域外兒童文學的翻譯是促進中國兒童文學發(fā)展的重要推動力。而從更嚴格的意義上來看,當時的很多翻譯可以說是編譯,帶有鮮明的改編色彩,是對域外兒童文學作品的中國化重述。由此,茅盾認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有兒童文學”是孫毓修用白話編譯的《無貓國》。清末梁啟超的“豪杰譯”,以亮樂月為代表的傳教士翻譯,五四時期鄭振鐸、周作人、趙景深等人譯介的域外兒童文學作品,以及《兒童世界》《小朋友》等專門性兒童刊物刊載的作品,大多帶有鮮明的改編痕跡?!锻拝矔返?集中有48種源于西洋民間故事和名著,體現了中國兒童文學在發(fā)生期對改編域外兒童文學作品的重視。
結合域外兒童文學在中國的翻譯和傳播狀況,可更好地理解茅盾為何會將翻譯與改編關聯起來。因為,對域外兒童文學作品的翻譯絕非簡單的語言轉換,而是需要使域外文學作品適應不同時代中國的文化語境。如早在明代就已傳入中國的《伊索寓言》,在翻譯和傳播過程中,出現過選譯本、節(jié)譯本、全譯本,傳教士、清末文學志士、五四文學家等不同譯介主體基于不同文學、思想訴求和意圖對其進行了相應的改編,形成了多種版本。這些版本的沿革與變化反映出改編在域外兒童文學的翻譯和傳播過程中所發(fā)揮的作用。例如,林紓翻譯《伊索寓言》,將其作為熔鑄愛國情懷和寄托救亡意圖的載體。
跨媒介改編
跨媒介改編是當前兒童文學發(fā)展的重要趨向。它包括兒童文學的影視改編,以兒童文學為核心資源的游戲、玩具等創(chuàng)意衍生品的研發(fā)等。
隨著媒介形態(tài)的嬗變,電影、電視、網絡等均參與到兒童文學的改編當中,出現了不少深受歡迎的作品,促進了兒童文學的跨媒介傳播。例如,中國兒童電影十分注重對不同歷史時期兒童文學佳作的影視轉化,很多兒童文學經典被改編成電影,《三毛流浪記》《寶葫蘆的秘密》《小兵張嘎》《草房子》等都是優(yōu)秀兒童文學跨媒介改編的典范。此類影視作品有效擴大了兒童文學的受眾面和影響力。
研究中國兒童文學中的改編現象具有多重學術意義。首先,通過改編現象可深入探尋兒童文學如何從傳統(tǒng)文化資源和成人文學中汲取滋養(yǎng),以現代兒童文學觀念對傳統(tǒng)資源進行改造,進而成為一種以兒童為受眾的獨立文類的過程。其次,改編是探究中外兒童文學關系的重要切入點。中國兒童文學的萌蘗、發(fā)生和發(fā)展,深受域外兒童文學影響,聚焦域外兒童文學的改編,借鑒改寫理論、操控理論等翻譯理論,可以更好地呈現域外兒童文學在中國的傳播、接受和變異過程,有助于反觀和省思中國兒童文學主體性的建構。最后,在新媒介影響日漸深入的當下,兒童文學的跨媒介改編越來越多,需要在更為廣闊的社會文化視域中對兒童文學的影視改編,以兒童文學為核心資源的游戲、玩具等的研發(fā)進行理論闡釋,從而加深對兒童文學與影視、網絡等媒介互動關系的認識和理解。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百年中國兒童文學傳媒研究”(18BZW141)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浙江師范大學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