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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網絡文學IP化熱潮”將何去何從?
來源:北方文學創(chuàng)作中心(微信公眾號) |   2022年03月01日08:15
關鍵詞:網絡文學IP化

主持人語:

何為網絡文學IP化?

我們常說的IP能簡單理解為小說、戲劇、音樂等文藝作品的知識產權,而“IP化”則可以看作是一種“改編權許可使用”。根據媒體報道,2019年至2021年的影視劇年度累計播放量排名榜首,分別為《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慶余年》以及《有翡》,三部作品全部是由網絡小說改編。網絡文學IP化浪潮的如火如荼可見一斑,那么其發(fā)展原因、面臨的問題自然值得我們關注。

付豐睿:網絡文學IP化的優(yōu)勢

在娛樂項目繁多的今天,閱讀產業(yè)仍然占據相當大的一部分消費市場。不過區(qū)別于過去較為單一的書籍消費,網絡文學伴隨著互聯網的發(fā)展逐漸興起,成為一種新興的文化消費載體,因此對其IP化的需求應運而生。

從2014年至今,《何以笙簫默》《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花千骨》《瑯琊榜》等熱播劇均是網絡文學作品改編而成。一系列成功案例可以證明,網絡文學改編具有商業(yè)價值,網絡文學IP化也符合文化產業(yè)的發(fā)展趨勢。除去擁有粉絲基礎的天然優(yōu)勢,網絡文學作品大多具備長時間連載的特性,因此故事節(jié)奏快、反轉多、類型豐富,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當代影視劇出品方和觀眾的需求。同時網絡文學在前期發(fā)展過程中積累的可改編資源十分充足,新鮮血液源源不斷,與傳統文學相比更低廉的創(chuàng)作成本、更年輕的作者群體,都使得網絡文學IP化的門檻較低,受眾欣賞改編作品的門檻也較低。

從傳播的角度來說,某網絡文學作品改編的IP項目通過人際傳播、大眾傳播等多種方式,能夠持續(xù)提高自身知名度。如果改編作品符合受眾期待,那么多重媒介的傳播無疑是一種良性循環(huán)——原著將與影視、文旅、電商等業(yè)態(tài)深度融合,變成一個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項目。結合當前資源市場的反饋分析,網絡文學IP正逐漸引領青少年的消費潮流,讓更多觀眾了解到網絡文學的獨特魅力,讓原創(chuàng)作者有更多的機會被大眾所熟知。

網絡作家出售版權不僅使個人名利雙收,還擴大了作品的影響力,以更多元、受眾更廣泛的方式進行優(yōu)秀作品的傳播。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的網絡文學IP化并沒有得到全部社會群體的支持,尤其是部分網絡文學作品的忠實讀者,對未能達到自己心理預期的改編作品的發(fā)布,往往會持強烈的反對態(tài)度。然而,即使改編劇作不符合部分觀眾的期待,同樣會在客觀上為原著進行二次宣傳。總體而言,網絡文學IP化能夠迅速形成完整產業(yè)鏈且價值不斷提升,歸根結底是主流市場的現實需求,也是當今文娛產業(yè)重視下游消費領域的大勢所趨。

陳樂怡:網絡文學IP化現階段的問題

隨著越來越多網絡文學作品得到大眾認可,日趨飽和的改編市場泥沙俱下,IP化發(fā)展的部分問題也難免暴露。

首先,現階段網絡文學改編最直觀的不足便是作品質量良莠不齊、觀眾需求無法滿足。排除拍攝、后期等影響,情節(jié)同質化嚴重是此現象的重要成因之一。尤其是當原著的故事內核截然不同,改編作品的劇情脈絡卻大同小異,讓“原著”淪為噱頭,自然會引起受眾群體的不滿——原著粉絲的心理預期不斷降低,普通觀眾則會逐漸產生審美疲勞。情節(jié)同質化其實也可以理解成一種對改編模板的過分信任,和對部分受眾的固有且單一的認知。生產周期短、性價比高的流水線產品,在粉絲經濟的帶動下難免會壓縮原創(chuàng)劇本的生存空間和發(fā)展前景。

改編出真正的口碑佳作往往需要立足原著,反復打磨角色及劇情邏輯,而這不僅代表改編者要承擔相應投資行為的風險,還代表其在當今快節(jié)奏的社會生活中,必須主動尋求苛刻的創(chuàng)作條件。此外改編者對于原著的創(chuàng)作時代、受眾范圍,以及當前技術限制等考慮的缺乏,同樣會導致部分改編作品在劇情上貼合原著,但表達方式與效果依然無法令觀眾滿意。

其次,介于網絡文學IP化產業(yè)鏈逐漸完善,網絡文學作品從針對固定群體輸出到進入大眾視野,“圈地自萌”的格局被打破,各種不同的思想觀念、興趣喜好相互摩擦勢必引發(fā)沖突。部分網絡文學作品的主題思想或情節(jié)設計,本身就具有較大爭議,加上部分媒體和改編方為了吸引流量,有目的性地創(chuàng)造“沖突”,甚至會導致部分作品傳播的輿論導向出現問題。同時現階段大部分網絡平臺面對非實名賬號發(fā)布的不當內容,處理方式仍以提示、警告為主。因此在規(guī)范行業(yè)秩序的前提下,平息此類沖突所耗費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等依舊是巨大的——主要還需要提高網民的集體素質,培養(yǎng)以年輕人為主的改編作品的受眾群體,積極對自身言論負責的態(tài)度。

最后,網絡文學作品之間的抄襲、融?,F象,也是網絡文學IP化成熟道路上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抄襲”在我國已有明確法律定義和法律規(guī)定,但“融梗”當前還沒有權威的在線甄別機構,在法律層面難以界定。近年來相關爭議頻發(fā),可是判決的具體案例卻不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融?!钡膹椥苑秶?。在互聯網高速發(fā)展的當代,個體受輿論的影響愈發(fā)深遠廣泛,無論是被侵權,還是被造謠,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者權益都難以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創(chuàng)作積極性自然會受到打擊。

趙東琳:網絡文學IP化的未來前景

網絡文學IP化過程中,最具代表性的方式莫過于改編影視劇作。但部分改編影視劇在完美復刻了原著劇情的情況下仍口碑不佳,甚至深陷輿論風波。究其原因便是網絡文學作品內容的“趣味性”和“文學性”不對等——網絡文學在誕生之初,就已經確立了以娛樂大眾為主的價值取向,對速度和體量的需求標準高于質量。所以為了追求更高質量的改編作品,不僅出品方、投資方需要提升眼界,網絡作者必須首先有意識地打磨自己的作品,增加其審美價值與思想內涵,向廣大人民群眾傳播積極的精神價值與情感理念。

隨著IP化產業(yè)的逐步升溫,部分網絡文學作者很可能會進行以IP化為目標的創(chuàng)作,那么其創(chuàng)作模式勢必發(fā)生改變。根據《四世同堂》等作品分析,傳統文學作品改編的成功往往依靠于其所處的時代背景、跨越年齡階段的知名度、深刻的思想理念等優(yōu)勢,這些均不是當代網文作者可以輕易模仿得到的。相較而言網絡文學更需要揚長避短,注重細節(jié)、強化人設,嘗試突破一些固有“套路”,讓作品更適合被多元化改編。一般情況下,成就一個成功的IP幾乎離不開作者個人的堅持和努力。假如某作品以影視化改編作為IP化的開端,作者便有責任對出品方提出切實可行的要求,保證劇情與人物的精神內核不變。只有讓真正理解作品精髓的人擁有這樣的權力、社會地位,才能避免改編出毫無價值的流水線產品,在更廣闊的視域中,傳達出作品深層的價值理念與審美情趣。

“自帶流量”是網絡文學的獨有優(yōu)勢,即使已經知曉故事情節(jié),迥異的表達方式依然會吸引原著讀者關注改編作品。不過在主流媒體的影響下,原著讀者只是改編作品受眾中的一部分,獲得其余受眾的認可仍需要依靠劇情、人物等影視劇、動畫或漫畫的基礎條件。截止今日,《哈利波特》的品牌的價值已超過250億美元,擁有影視改編(哈利波特1-7部)、游戲改編(哈利波特魔法覺醒)、周邊(環(huán)球影城中的哈利波特主題公園)以及官方網站等各種媒介,時刻保持與受眾的互動,這便是基于受眾體驗的IP化模式——而類似的較為完整的產業(yè)鏈,我國仍是屈指可數,未來市場相當廣闊。

現階段我國網絡文學改編作品的受眾,介于低齡化等原因,部分會表現出極強的好奇心和包容性。在缺少深入調查與研究的情況下,他們時常被媒體甚至市場武斷認定為審美方式單一和審美能力低下,而且這個多成因的表面現象正在向客觀事實發(fā)展。擴大高質量作品的影響力,不僅能與受眾碰撞出更多思想的火花,還能間接提升整個行業(yè)的合格標準,提高受眾的平均審美水平,有效解決上述問題。同時上述問題也再次強調了在網絡文學IP化的發(fā)展中,選擇真正優(yōu)秀的作品進行改編的重要性,要相信市場但絕不能急功近利。

結束語

隨著越來越多的新作上架,網絡文學作品的熱度只增不減。依據現代社會規(guī)律,有流量就一定有資本投入。而創(chuàng)作者們面臨問題終究是如何創(chuàng)作出適合改編的作品,如何改編出優(yōu)秀的作品。翻閱一部部或爆火或“撲街”的改編作品,不難發(fā)現如今的市場并不缺少深度不足的故事,表面的“爆款相”誰都能臨摹。但是畫虎不似反類犬,符合現代社會需求的作品應該給受眾帶來無盡的驚喜甚至啟迪。那樣豐富多彩的未來,才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