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切題”之“切題”
梅杰兄來信,囑我為他即將完成的新著《重寫中國兒童文學史綱要》作序。中國兒童文學史的寫作歷來欠缺,現(xiàn)有的幾種或著或編之書,雖也來之不易,但又有陳陳相因、人云亦云、詞不達意之嫌。所以,對梅杰兄欲“重寫”中國兒童文學史的努力姿態(tài),我是深以為然的。不過,想到自己接下來的忙亂,若是對梅杰兄的大作,無暇慢慢閱讀,不能細細評說,豈不愧對,豈不怠慢,乃婉言辭謝。不想梅杰兄知我苦處,提起了周作人“寫序跋是以不切題為宗旨的”一類話,允我寫一篇“以不序為序”的文章,終于進退無路,只好應承下來。
關于中國兒童文學史的敘述,歷來有兩種截然反對的觀點:一為中國兒童文學“古已有之”,一為中國兒童文學是“現(xiàn)代文學”。我本人持論,不僅屬于后者,而且就是中國兒童文學是“現(xiàn)代文學”這一觀點的發(fā)明者。
我要說的“書外邊”的“意思”,就是一些中國兒童文學“古已有之”論者的兒童文學史的研究方法。對“古已有之”論者的研究方法,若是作不完全的歸納,則有其四。
其一,不管古人怎么看、怎么說,就只管自己的意見,以自己的意見為兒童文學史的事實。主張中國兒童文學“古已有之”的人往往都這樣做。他們分不清文學史的寫作里,哪些是歷史的“事實”,哪些是當下的研究者的“言說”。
舉個例子來說,段成式的《酉陽雜俎》里的《葉限》,古人是將其稱作“志怪”的,可是今天的“古已有之”論者卻一定要將其稱為“童話”。其實在古代,《葉限》并沒有作為“兒童文學”而被對待過。今人能夠做到的,只能是效法孫毓修主編《童話》叢書,將 古 代 的《葉 限》進 行“現(xiàn)代轉化”——變?yōu)榘自捨?,講給“現(xiàn)代”的兒童們聽。那么,你說講給“現(xiàn)代”的兒童聽的《葉限》,是古代的兒童文學,還是現(xiàn)代的兒童文學?我說,任何兒童文學都是“現(xiàn)代”文學,根據(jù)之一就在這里。如果這時,“古已有之”論者搬來克羅齊,說什么“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是沒有用的,因為克羅齊說的意思,不是你想說的意思。甚至毋寧說,克羅齊恰恰在反對你們讓歷史研究失去活生生的生命這種做法。
其二,“古已有之”論者只將“兒童文學”看成一個個“實體”(作品),而不將“兒童文學”看作一個整體“觀念”。我說兒童文學研究缺乏“理論”,這是原因之一。兒童文學史研究要擁有理論的那種“諦視”目光。“諦視”的“諦”是真諦的“諦”。“諦視”式研究為的是透過現(xiàn)象和經(jīng)驗,看穿研究對象的精義和本質(zhì)。
在方法論上,兒童文學史研究有必要明確這樣的認識:所謂“文學”,它并不是一個“實體”,即不是一系列具體的作品,而是人頭腦中的一種觀念。伊格爾頓認為,“文學”并不能作為“一種穩(wěn)定的、范疇明確的實體”而存在,“文學”只能作為一種觀念而存在。他說:“文學,就我們所繼承的這個詞的意思來說,是一種意識?!?/p>
還是舉前面的《葉限》那個例子,“古已有之”論者信誓旦旦地將其說成“兒童文學”,是因為他們認為,《葉限》是“兒童文學”,這屬性是作品本身所天生固有的,是不容置疑的。他們不知道,《葉限》自身并不能規(guī)定自己的性質(zhì)是什么文學。古人將《葉限》定性為“志怪”,今人將《葉限》定性為“童話”(兒童文學的代名詞),正因為古人與今人的文學觀念不同。因為古人沒有“兒童文學”這一觀念,才沒有把《葉限》定性為“兒童文學”。同樣的情形,如果我們能夠把安徒生的童話拿到原始部落去講,就會出現(xiàn)那里的成人把它當成自己的恩物這種結果,因為他們沒有“兒童文學”這一觀念。
其三,“古已有之”論者將兒童文學看作可以“自在”的文學。這個問題與“其二”討論的問題有聯(lián)系。
我感到,當今的一些學者認為中國兒童文學“古已有之”,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們認為“兒童文學”是可以“自在”的文學。但是,文學是因為閱讀而存在的。一經(jīng)閱讀,文學就不是“自在”的,而是交由“自為”的、“自覺”的讀者了。
作為觀念的兒童文學并不是“自在”于人類的頭腦之中的,而是在人類的心智進化到“現(xiàn)代”這個歷史階段,才被自覺地創(chuàng)構出來的。我們舉兩個發(fā)兒童文學出版和創(chuàng)作的先聲,但不是“自在”的行為之事例為證。在西方,很多學者都有共識,把英國的紐伯瑞出版《美麗小書》的1744年看作兒童文學的開端。紐伯瑞自覺地以“教育和娛樂”(寫在書的扉頁上)為《美麗小書》的創(chuàng)作和出版理念。在中國,“葉紹鈞先生的《稻草人》是給中國的童話開了一條自己創(chuàng)作的路的”(魯迅語)。葉紹鈞在拿起兒童文學創(chuàng)作之筆以前,就有了自覺的兒童文學創(chuàng)作意識。葉紹鈞的兒童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覺意識,是受了西方兒童文學的直接影響。
其四,“古已有之”論者論述中國兒童文學的發(fā)生時,采取“孤證”的態(tài)度。
如果兒童文學治史者有足夠的歷史知識和歷史感的話,就應該知道,“兒童文學”作為一個“知識”話語,必有它產(chǎn)生的歷史。不僅如此,作為一個能與成人文學“分庭抗禮”的新的文學樣式,“兒童文學”的發(fā)生及其確立,還必然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大“事件”。事實上,我們也確實看到,中國兒童文學在五四時期發(fā)生,是來自思想、文化、文學、教育、經(jīng)濟等多個領域的各種力量,齊心合力地創(chuàng)造出來的一個大奇跡,中國文學史上的大奇跡。
但是,“古已有之”論者在論證中國古代所謂“兒童文學”的存在時,卻用“孤證”的方式敷衍了事。也許他們也不想敷衍了事,可是巧婦實在難為無米之炊。僅僅靠“孤證”,是無法建構出文學史的?!肮P下無史”,這就是我讀目前的古代兒童文學史敘述的鮮明感覺。
已經(jīng)說了不少“書外邊”的“意思”。其實明眼的讀者可以看出,這些“意思”多多少少還是與梅杰的這本《重寫中國兒童文學史綱要》藕斷絲連。從這一點來說,這篇“不切題”的序文,竟又是有些“切題”了??磥?,周作人的文思還不是吾輩所能師法者也。
(《重寫中國兒童文學史綱要》梅杰/著,知識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