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之我見
近日看到網(wǎng)上有一條信息:莫須有的意思是()A.也許有 B.一定有C.沒有 D.有一點標(biāo)準(zhǔn)答案是A。
這道選擇題據(jù)說出自公務(wù)員考試。我也湊湊熱鬧,嘗試提供另一種答案。
“莫須有”是秦檜陷害岳飛臭名昭著的一句話。具體的語境是:
初,獄之成也,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不能平,以問秦檜,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笔乐意鋈辉唬骸跋喙氂腥趾我苑煜潞??”(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紹興十一年》)
元代脫脫主編的《宋史·岳飛傳》也引用了這段史料: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兩書文字上略有不同,核心內(nèi)容是一致的。所謂“與張憲書”,指有人誣陷岳飛指使其子岳云寫信給大將張憲,要起兵謀反。但是查無實據(jù),“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
秦檜所說的“莫須有”三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歷來眾說紛紜?,F(xiàn)在主流的意見是“也許有”。例如《辭海》:“莫須有:猶言恐怕有,也許有?!逼鋾C是《宋史·岳飛傳》中的秦檜語?!掇o源》:“莫須有:未定之詞,猶言或許有?!逼鋾C是《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的秦檜語。
《辭?!贰掇o源》對“莫須有”的釋義,大概是依據(jù)余嘉錫、呂叔湘兩位先生的解釋。余嘉錫在《讀已見書齋隨筆》中說:“莫須有者,即恐當(dāng)有之義也。”呂叔湘在《語文雜記》中說:“莫須就是現(xiàn)在的恐怕或別是之意。”
“莫須有”真是“也許有”“恐怕有”嗎?我有些懷疑。
“莫須”與“也許”“恐怕”在語源上、語義上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把“莫須有”解釋為“也許有”,也缺少可信的、有說服力的書證。秦檜所說的“莫須有”是何意,尚待證明,卻拿來作為“也許有”的書證,似乎不妥?!袄皇ú涣ⅰ?,這是語言學(xué)研究的重要原則。因此,說“莫須有”就是“也許有”,并非是學(xué)術(shù)界的共識。
學(xué)術(shù)界對“莫須有”的含義,古今都有不同的解釋。
《皇朝中興紀(jì)事本末》《宋宰輔編年錄》中,“莫須有”均作“必須有”。清代徐乾學(xué)《資治通鑒后編》、畢沅《續(xù)資治通鑒考異》都認(rèn)為“莫須有”是“必須有”的誤寫。
清代俞正燮《癸巳存稿》中,認(rèn)為應(yīng)該讀為“其事體莫,須有”?!澳弊郑渥x屬上,是語氣助詞,相當(dāng)于“么”“嘛”?!绊氂小?,是推斷岳飛有罪。舒新城、張相等編纂的初版《辭海》(1936年,中華書局),對“莫須有”的釋義,就是采用此說。
李敖認(rèn)為,“莫須”是宋朝口頭語,后來失傳?!澳殹庇袃煞N意思:一是“難道沒”,“莫須有”意為“難道沒有嗎?”二是“等著瞧”,“莫須,有”意為“等等看,會有的”。
有篇《千古疑案“莫須有”》(作者萬里,1996年《書屋》),認(rèn)為“莫須有”意為“一定是有”。把“莫”解釋為“一定”,把“須”解釋為“是”。
我以為,上述諸賢把“莫須有”的意思弄反了,把簡單的問題復(fù)雜化了。出現(xiàn)這種情況,大約是因諸賢心存善念,認(rèn)為殺害岳飛這樣的大功臣,一定要有證據(jù),所以在解釋“莫須有”的含義時,總是往有證據(jù)方面猜想、傾斜。殊不知,在封建專制時代,君權(quán)至高無上?;实劭梢噪S心所欲,無法無天,任意生殺予奪。俗語云,“伴君如伴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要殺臣,老虎要吃人,須要有什么證據(jù)嗎?當(dāng)然不需要。
有兩位禪宗高僧的話,對人們很有啟發(fā)。唐代神會說:“道理極分明,何須有怪?”南宋慧暉說:“不須計較更思量,五五從來二十五?!笔堑?,有些極分明的道理,是無須計較更思量的。
我以為,“莫須有”的意思很清楚,也很簡單,明明白白地是說“不須有”。
“莫須”與“不須”完全同義,例如:
“王陵在后莫須憂,必拜王陵封萬戶?!保ā抖鼗妥兾摹h將王陵變》)
“莫須驚白鷺,為伴宿青溪?!保ㄌ啤ざ鸥Α锻砬锱銍?yán)鄭公摩訶池泛舟》)
“兒輩莫須多識字,只教食力事耕耘?!保ㄔち灐对章}》)
“不須離此山,將有大菩薩來為和尚說法也?!保ā毒暗聜鳠翡洝肪硎唬?/p>
“不須說,且會取千差萬別?!保ù笠馐牵翰槐卣f了,先去領(lǐng)悟千差萬別吧。)(《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五)
“不須特地覓幽玄,只管缽盂兩度濕?!保ㄖ还芾徲蹆啥葷?,意為:只管碗中有兩頓飯。寺院規(guī)矩,每日兩餐。)(《續(xù)傳燈錄》卷三十二)
前三例中的“莫須”,與后三例中的“不須”,含義相同,可以互相置換。
秦檜回答韓世忠說“其事體莫須有”,意為:謀反的書信雖然查不清楚,這事體已不須有,沒有這封信,岳飛父子也照樣死罪難逃。
是的,當(dāng)時的情勢,剪除岳飛已成定局,有無證據(jù)已經(jīng)無所謂。更何況,證據(jù)也可以編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秦檜對韓世忠講“其事體莫須有”,其態(tài)度是趾高氣揚(yáng)、驕橫霸道的,所以韓世忠氣憤地說:“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秦檜對韓世忠如此傲慢,是因為韓世忠此時已被削奪了兵權(quán),成了過氣的老軍頭,已是無足輕重的邊緣人物。更重要的原因,是秦檜有恃無恐,他是秉承宋高宗趙構(gòu)旨意在清除岳飛父子的,手中握有尚方寶劍。
岳飛要“直搗黃龍”“恭迎二圣”,就是犯了大忌,因為這觸動了宋高宗趙構(gòu)的逆鱗。何謂逆鱗?《韓非子·說難》:“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攖之者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攖人主之逆鱗則幾矣?!痹里w在趙構(gòu)面前,不僅是“說者”,而且是手握重兵正要迎接徽欽二宗回歸的“行動者”?;兆凇J宗如果回來,趙構(gòu)的皇位還能保住嗎?這就是趙構(gòu)的逆鱗,觸之者必死。而秦檜只是趙構(gòu)驅(qū)使的鷹犬,他殘害岳飛,不過是迎合上意,奉命行事。
明代文征明在《滿江紅·拂拭殘碑》詞中,把岳飛冤案的緣由,分析得極為透徹:“慨當(dāng)初,倚飛何重,后來何酷。”“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笑區(qū)區(qū),一檜亦何能,逢其欲?!闭f得多么深刻,令人信服。
扯得有些遠(yuǎn)了,還是言歸正傳吧。
綜上所述,本文的結(jié)論是:秦檜對韓世忠所說的“莫須有”三字,其真實含義,是強(qiáng)硬而專橫的“不須有”。而不是猶豫不定的“也許有”。更不是意義相反的“必須有”“其事體莫,須有”“難道沒有嗎”“等著瞧,會有的”“一定是有”之類。